没有制度是十全十美的。私有医疗保险似乎是只要你交了钱,生了病就给你及时的、多样的、最好的(也是最贵的)治疗,医院和医生也有动力给你多样的、最好的(最贵的)治疗。单一支付人系统肯定有利于降低医疗的不必要开销,有利于覆盖更多的人,但原本就那么多的医疗资源现在要覆盖几乎所有人,平均服务水平就要下降,它经常被提到的弊端有病人做手术要排队好久个月排队,医院和医生动力不够等。
也许可以规范一套各种病症的基本治疗,在这个范围内采用公共医疗保险,如果要坚持个性化服务,就再上私有医疗保险。
另外一个值得提到的地方是,美国的医疗改革是奥巴马提出来的,但是具体的讨论、辩论、争吵、制订、决议却是国会。医疗改革,涉及税收和财政拨款,这些都是国会管的事情。不过这二者的关系,总体原则上清楚,深究的话还是很模糊。难道行政分支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国会通过,这之间的界限在什么地方?
因为我们的国情,有时候更觉得混乱。我们医疗改革的决策机构是国务院,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类似的在挽救金融危机的时候,在决定4万亿投资的时候,我们具体的决策机构也是国务院。
邓小平说过:
“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 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57页)。“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 牵扯。……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 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40页)这点毋庸置疑。不过小平同志的论述里并没有谈到方向的正确与否问题。如果方向正确了,决议正确了,效率高收益大;如果方向错误了,决议错误了,效率高则会带来灾难性后果。这实际上是一个风险和回报的关系,咱们效率高,回报高,同时风险也高。风险在哪儿呢,在于决策者什么时候不小心或无心的干一件昏庸的事情,下一个昏庸的决心,做一个昏庸的决议。我们祈祷决策者永世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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