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9, 2009

美国医疗改革

美国人很警惕政府剥夺自己自由选择权力的可能力,比如选择医疗保险、选择医生的自由,所以奥巴马要推行公共的医疗保险,就要受到质疑。不过最终的方案看起来是私有医疗保险和公共医疗保险共存的混合系统。奥巴马在讲话中经常说,如果你已经有了医疗保险,那如何如何,如果你还没有医疗保险或者你作为一个雇主在考虑给员工上医疗保险,那又如何如何。这就是区分了两种情况。
没有制度是十全十美的。私有医疗保险似乎是只要你交了钱,生了病就给你及时的、多样的、最好的(也是最贵的)治疗,医院和医生也有动力给你多样的、最好的(最贵的)治疗。单一支付人系统肯定有利于降低医疗的不必要开销,有利于覆盖更多的人,但原本就那么多的医疗资源现在要覆盖几乎所有人,平均服务水平就要下降,它经常被提到的弊端有病人做手术要排队好久个月排队,医院和医生动力不够等。
也许可以规范一套各种病症的基本治疗,在这个范围内采用公共医疗保险,如果要坚持个性化服务,就再上私有医疗保险。

另外一个值得提到的地方是,美国的医疗改革是奥巴马提出来的,但是具体的讨论、辩论、争吵、制订、决议却是国会。医疗改革,涉及税收和财政拨款,这些都是国会管的事情。不过这二者的关系,总体原则上清楚,深究的话还是很模糊。难道行政分支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国会通过,这之间的界限在什么地方?
因为我们的国情,有时候更觉得混乱。我们医疗改革的决策机构是国务院,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类似的在挽救金融危机的时候,在决定4万亿投资的时候,我们具体的决策机构也是国务院。 
邓小平说过:
“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 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57页)。“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 牵扯。……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 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40页)
这点毋庸置疑。不过小平同志的论述里并没有谈到方向的正确与否问题。如果方向正确了,决议正确了,效率高收益大;如果方向错误了,决议错误了,效率高则会带来灾难性后果。这实际上是一个风险和回报的关系,咱们效率高,回报高,同时风险也高。风险在哪儿呢,在于决策者什么时候不小心或无心的干一件昏庸的事情,下一个昏庸的决心,做一个昏庸的决议。我们祈祷决策者永世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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