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二级岗位是学校的优质岗位资源,应体现学校除一级岗位外的教授最高水平,具有导向性、标杆性作用。教授二级岗位的设置,是岗位设置的关键,要体现“具有很高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等要求,原则上,教授二级岗位的设置,应从学校教授队伍的现状出发,综合考虑教授的学术资历、学术贡献与学术地位等因素,起激励和引领作用,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水平教授队伍建设。
教授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在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任务,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
2、满足以下若干基本条件:履行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学科建设中起关键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专业贡献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能发挥领衔作用,组织、引领团队建设,培养出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人员。
3、符合上述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贡献大小、岗位重要程度,优先聘用教授二级岗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减少教授三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重大教学、科研奖项: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5)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6)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7)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重大科研项目:
(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9)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10)国家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11)国家基础研究重大计划首席科学家;
(12)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
(13)国家支撑计划首席科学家;
(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1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
(16)国家基金委创新团队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
(17)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8)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9)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重要学术兼职:
(20)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21)一级学科全国一级学会会长、副会长;
其他:
(2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3)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三级岗位是学校的重要岗位资源,应体现其在学校学科队伍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教授三级岗位的设置,是岗位设置的重要环节,要体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等要求,原则上,教授三级岗位的设置,应从学校教授队伍的现状出发,综合考虑教授的学术资历与学术贡献、学术地位等因素,起到激励作用。
教授三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8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者。
2、满足以下若干基本条件:履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工作成绩优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能组织、引领团队建设。
3、符合上述条件且符合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第3条中(1)-(22)条件之一或下列条件之一者,视贡献大小、岗位重要程度,优先聘用教授三级岗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减少教授四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重要教学、科研奖项: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2)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4)上海市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5)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名;
重要科研项目:
(6)国家基础研究重大计划项目负责人;
(7)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8)国家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9)上海市重大项目负责人;
(10)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
重要教学项目:
(1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
(12)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
(13)教育部教学改革重大项目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
(14)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15)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
重要学术任职:
(16)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17)国家工程(实验)中心负责人;
(18)国家野外观察站负责人;
(19)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20)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21)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22)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
(23)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
(24)上海市重点学科负责人;
重要学术兼职:
(25)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6)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组长;
其他:
(27)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者。
4、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15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者,可直接聘用教授三级岗位。
(三)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正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六、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领衔解决本岗位复杂的业务工作,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成绩显著。承担比较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主持或独立承担研究开发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1、在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副教授一级岗位。
2、为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教授,经院(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可优先聘用副教授一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岗位任职年限)。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完成较复杂的教学科研工作,工作成绩比较显著,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1、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者,可申请副教授二级岗位。
2、为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教授,可优先聘用副教授二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岗位任职年限)。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副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七、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讲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能够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期间取得较突出的工作成绩,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
在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0年),可申请讲师一级岗位。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讲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
(二)讲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能够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
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可申请讲师二级岗位。
(三)讲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中级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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