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6, 2010

我国道路编号规则

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1、国道主干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主干线标识“0”加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国道放射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以北京为起始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按路线的顺时针方向排列编号,如G101北京至沈阳(简称京沈线)。国道北南纵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204 烟台至上海(简称烟沪线)。国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G318上海至聂拉木(简称沪聂线)。
  2、省道的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 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3、县道原则上以所在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方法再此不再赘述

一是路线名称使用路线起、终点县级以上行政区地名。国家高速公路路线名称由路线起、终点地名加连接符“— ”组成,路线简称由起终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例如,“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为“京哈高速”。

  二是国家高速公路的阿拉伯数字编号采用1位、2位和4位数,并与一般国道相区别。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采用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由于国家高速公路属于国道网的一部分,因此字母标识符仍然采用汉语拼音“G”,与一般国道一致。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与一般国道编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数字位数上。现行的国道编号是3位数,国家高速公路的编号采用1位、2位和4位数,其中:首都放射线采用1位数,如京哈高速 (北京-哈尔滨高速)编号为“G1”;纵线和横线采用2位数,如沈海高速(沈阳-海口高速)为“G15”,青银高速(青岛-银川高速)为“G20”;城市绕城环线和联络线采用4位数编号。

  三是数字编号的特征有律可循。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方向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

  四是建立新的互通立交出口编号。新的出口编号采用里程桩整数值表示,当桩号值超过千位时,编号使用后三位。需要说明的是,国家高速公路的里程桩号将与普通国道一样,全国统排。采用出口编号与里程桩相结合的方式,它的好处在于不仅能避免新增互通立交带来的出口编号重复问题,又能给出行者告知更多的服务信息。出行者可以根据目的地出口的编号数,并结合里程牌,能够自己估算出当前行车位置距离目的出口的距离。

  五是对地方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给出了指导意见。其命名和编号规则原则上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其编号的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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